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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赔偿后,又工作了8年离职时是否还需赔付?

十级工伤赔偿后,又工作了8年离职时是否还需赔付? 十级工伤赔偿后,又工作了8年离职时是否还需赔付?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这第二条如何理解,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还要再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8年前10级工伤时有赔5000元,离职后还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34687……(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09-06-1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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