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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定金不退

定金不退 我通过“天津户口”,即天津开发区泰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定代办处了解咨询欲购天津泰富橄榄城房产。2011年4月27日给天津开发区泰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泰富橄榄城房地产总部)财务人员打款人民币1万元 ,作为购房意向金。约一周后,由于突发经济困难向代办处提出退款申请,泰富橄榄城认购单中“客户签字”一栏并非我本人签字。咨询一下意向金是否能要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an20……(天津-宝坻区)
提问时间:2011-08-14 10:5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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