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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当事人触电身亡,原告起诉供电公司,供电公司认为事故线路产权属于水利局,申请追加我单位为被告,法院对我单位下达了应诉通知书及传票,但原告的民事诉状的被告仍是供电公司,无对我单位的诉讼请求及理由,请问我单位应该如何答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gs2019(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1-08-14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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