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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超过六十岁,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死亡能索赔么?

超过六十岁,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死亡能索赔么? 请问:老人61岁,在工厂打更二十四小时工作。无任何节假日。工作条件简陋。单位冬季没配发任何取暖设备。上班时间感觉身体不适拔打120,到医院诊断脑干出血。三个小时左右死亡。有人说超过六十岁不能认定工伤。有人说属雇佣关系,自身疾病死亡单位无赔偿责任。有人说单位有侵权,和人身损害应给予一定赔偿。单位协商只能给很少的精神安慰。我很迷茫。各位大律师有相关案例的给我拿个主意,我该咋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6-01-0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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