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家,邻居家,居委会做证明人,签的三方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我家,邻居家,居委会做证明人,签的三方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我家和邻居家在路的两旁,那路以前不通,是我家的地,当时为方便大家走路,就把墙推倒了,没想太多,我爹爹就和邻居家,在居委会的证明下签了协议,协议内容是我和邻居家都不得对路施工(填土,动土),现在邻居家填土了,由于他家地基高,下雨水往我家流,对我家很不利,他家违反协议了,但是他家不讲理,有协议在先,对于我家动土,他家不允许,也就是后悔了,现在怎样能取消协议,重新把墙砌起来,希望律师能尽快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67369……(安徽-滁州)
提问时间:2011-08-13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