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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生育费用报销的相关问题咨询
妇女生育费用报销的相关问题咨询 律师老师好:
我是阳泉市农业银行的一名正式职工,2010年11月生了孩子,我向单位申请报销生育相关费用时,单位领导说单位没有给职工上生育保险,所以我支付的生育费用由自己承担,单位不予报销。
我之后上网查阅相关法律,《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欠付或拒付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职工造成损害的,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的标准支付。
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的情况单位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毅敏(山西-阳泉)
提问时间:2011-08-12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