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土地征用款分配的相关问题咨询
土地征用款分配的相关问题咨询 我和我老婆是1987年结婚的,当时去镇里迁户口,相关工作人员告知,同一个镇是无需办相关手续,两个所在的村流动一下即可,因此我们一直以为我老婆的户口是1987年迁进本村的。2010年,村里征用,当分土地款时,我们村的分配方式是按83年以来的户口进行分配的,83年以后迁入、迁出、出生的人按年份进行折扣分配,这时我才知道我老婆户口在村里的登记册上是91年3月迁入的,因此也少拿了不少征用款。但是我对村里登记册正确性持怀疑态度,它那边登记是91年迁入的,可我老婆在2000年人口普查时还被发现没有户口,家里的户口本上也盖有2000年9月才迁入本村的章,那个时候跟我老婆情况一样的还有几个差不多时候嫁进来的妇女,她们那时人口普查也没有户口,户口本上也是盖有2000年迁入的章,但是在村里的户口登记册上她们却写着1987年迁入,也拿齐了征用款。我想咨询一下,土地征用款按村里的户口登记册分配是否合理、正确。此外,我还想询问一下,对本村已嫁、户口迁出的女子,且在夫家已经享受过征用待遇者,村里再分给她按83年以来户口在册年份给予相应土地征用款,她们是否应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iangj……(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10-2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