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上世纪90年代的土地典当问题咨询。
上世纪90年代的土地典当问题咨询。 情况如下:
小弟老家有一套房子,这个房子的土地是18年前和集体企业签署的20年典当合同(未通过任何公证
),2013年到期。如今想咨询下,合同到期后,集体企业是否可以按照合同要回土地。由于当时环境不同,签订的合同比较草率,当时土地的价格是10000,若企业收回土地,按照当时市价的150%(15000)回购。而且现在我老家已经盖上四层房子。
想问:
1、当时的合同是否有效
2、集体企业是否可以回购我老家土地。
3、具体的回购价格是否就按照15000.
4、现在能做些什么,可以帮助自己取得应得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twwt(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0-09-21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