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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强行变更工作地点 逼迫离职

公司强行变更工作地点 逼迫离职 我目前与所在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忙!

我与某公司于2013年4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是龙岗某工业园,2014年初我考上了深大MBA,因为读书都是在晚上和周末,龙岗工业园实在太远无法赶到,于是和公司申请来到总部海岸城上班,公司领导同意了,有内部邮件为证,并调动我来海岸城,前不久公司有裁员传闻,我在名单上,昨天人力同事和我商谈,谈到公司变动,要求我回到龙岗工业园上班,我不同意,因为时间各条件都不可能满足公司的要求,于是人力同事就说我2015年绩效不及格,要辞退我,我说绩效不及格不是我个人问题,是表格计算错误,另一个人力同事早早8月份就有邮件通知过我的直属领导,我也多次请求过修改,然后人力同事就把解除合同协议给我,只补给我一个月工资,我不同意,要求按照劳动法N+1补偿,结果人力不同意,在临下班前10分钟发通知书给我,让我明日到龙岗工业园上班,龙岗工业园距离海岸城有55公里远,我即便做最早班地铁都无法赶到,于是我回复邮件说不同意调动,今天来上班时我发现我的工卡被注销了,我致电HR问为何,HR说昨天已经给你发通知书了,这是正常调动,你没来就算旷工1天,交谈过后HR说明日要我到龙岗去协商,也算旷工,三天旷工算自离。

请问公司的做法符合劳动法吗?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公司支付年终奖吗?我申请了劳动仲裁还要不要继续上班?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明如水(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12-30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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