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企业身法置换 职工补偿如何结算(江苏泰州靖江)
企业身法置换 职工补偿如何结算(江苏泰州靖江) 我是1982年10月去部队服兵役3年,1985年12月分到国有企业,工龄已30年,工伤10级伤残。公司在2003年改制(8个股东花76万),现在公司又要进行身法置换,重新挂牌(更改名称),在2004年初签订合同自今(中途一直未再签过)。现公司跟我结算:3年兵龄不算、19年*450元(2004年前按450元结算)、8年*800元(2004年开始按800元结算)=14950元问:这种结算是否合理?如何维权?国有企业是按照什么结算方式结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Lp1911()
提问时间:2011-08-12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