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这种事我能得到赔偿吗?

这种事我能得到赔偿吗? 你好,请问一下:

问题一:
我跟那位男生,只是关系好点,联系频繁点,我们没单独约会,出来见面都是一帮朋友,偶尔会拍二张照片做留念,我们没拥抱,没亲吻,没以夫妻名誉同居,这算第三者吗?

问题二:
如果算是第三者,七夕当晚,我去他家作客,他在二楼,我在三楼他弟弟房间上网,他老婆找了一班人冲进来打了我一顿,我去报了警,做了医法鉴定,轻微偏重伤,多处被抓伤,我办理住院,如果是这样的事情,我能得到法律保护吗?这些医疗费用能得到全部赔偿吗?

问题三:
她到处跟别人说我跟他老公上床,就是做鸡的,损坏我名誉,我应该怎么用法律来回复我名誉?

问题四:
像这样的案件,我可以得到多少钱的赔偿金?其中有哪些赔偿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vivi86……(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1-08-12 13: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