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司的材料带到竞争公司构成犯罪吗?
你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构成此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需要是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材料。
二、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三、给权利人造成了巨大损失。
你只是说把原来公司的材料带到竞争公司,没有说具体什么材料,如果是技术材料或者客户资料等商业秘密,带到竞争公司后给原来的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