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下行为是否属于“职务侵占”
你好,这个不是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的行为人必须是你们公司的员工,不是你们公司的员工就不是职务侵占,如果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可以让警方以诈骗罪立案。
在民法意义上,此人是无权代理行为,不过你事后跟他要转账支票的行为等于是追认了他的代理权,经过你们的追认他取得代理权,但是他必须把代理的利益交给你们公司,而不是自己拿着,如果是自己拿着那就违反了代理方面的法律和协议。不过这仍然不是职务行为,你公司和这个人是委托代理的民事法律关系。你们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代理的利益。
我觉得您可能没有把案情说详细,为什么该中间人会以你公司业务经理的名义签署合同,而对方还认可?是因为你们公司的授权还是该中间人本就无权?本起案件你可以刑事、民事一起走。如果该中间人是经过你公司授权而签署合同,那么属于职务侵占,可以报警。同时也可追究民事责任。我建议您与律师当面沟通会好一些。
我觉得您可能没有把案情说详细,为什么该中间人会以你公司业务经理的名义签署合同,而对方还认可?是因为你们公司的授权还是该中间人本就无权?本起案件你可以刑事、民事一起走。如果该中间人是经过你公司授权而签署合同,那么属于职务侵占,可以报警。同时也可追究民事责任。我建议您与律师当面沟通会好一些。
当然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委托律师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