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过试用期过3天还没签合同被无故辞退,急求解答
过试用期过3天还没签合同被无故辞退,急求解答 我是09年7月17日面试上海长宁区一家旅行社,20号正式通知无薪培训3天,23号算正式上岗,约定第一个月算试用,基本工资1000块,作五休二,周末加班按照88块一天支付,第二个月开始转正,基本工资1500,签合同,交综合保险,之后8.10号我领到7月份的7天工资,财务结给我300块,8.26日没有任何提前通知,人事叫我过去给我结当月26天的工资,866块,没有理由的解雇,我在职期间也没有任何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和失职的工作表现,问人事原因,她说公司生意不是太忙,暂时不缺人手,原来几个的员工够了,(事实上公司还在不停的在招人,一到签合同就解雇或者干脆招学生实习)我的合同一直也未签,加班费也不予支付。8.28我到公司开工作证明(因为考勤表,工资结算单都被人事给收了,我要证明劳务关系没有别的书面材料)并要求解决问题,他们不给开工作或离职证明,工资又变了个结算方式,只支付非周末的18天工资,和4天周末加班费,(写的是915,但我没领这钱),另外休息的4天的不予支付,另外一个月未签合同超出的3天双倍工资也不支付,后来我拿到考勤表和她第二次给我结算方式不合理的凭据,各复印了一份,并拿到了办公室周末值班表的原件,经协商,等到星期一也就是8.31号再去公司跟当初招我进去的经理再解决,请问我现在再去应该怎样跟他结算?结算多少?是照当初约定工资日结结算还是按(1000/21.75)*26?上个月的7天要不要重算?超出的3天双倍工资是按多少来支付?另外合同有没有必要补签?然后注明辞退原因?还有要不要给这一个月交保险金?我之前一直没有跟单位签过合同和交保险记录。谢谢,急于补充这方面知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清泉石上(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09-08-28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