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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大家好,有件土地纠份事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甲方:黄某(年世以高)
律师们大家好,有件土地纠份事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甲方:黄某(年世以高) 律师们大家好,有件土地纠份事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甲方:黄某(年世以高),25年前土地管理使用权主 乙方:张某(以93年去世):20年前和甲方迖成协商后在荒山开荒种田。 丙方:杨某:15年前买了甲方房产并接管山林土地,并没当时收回乙方开荒土地和荒山管理。 丁方:张xx:15年前买了丙方房产并接管山林土地及乙方开的荒田经营至今。 案情:丁方引进外资对良田荒山一并深化改造丙方从中阻拦,声称丁方现在经营良田产权归丙方所有。 双方各自主张: 丙方主张理由以买甲方房产为由要继承甲方荒山,并想收回乙方开垦至今的良田。 丁方主张理由,良田是乙方开垦荒田,归乙方所有(80年代是谁开荒谁受益)如今买了乙方房产后管理土地,田边荒山理所当然,精心管理至今,当下对土地进行商业化改造升值后丙方要收回不符情理。 备注:荒山是在土地承包合同上体现不清楚的,有个大摡地点方位,荒山荒田形成之前丙方并没有接管甲方房产及其它产权,土地升值后在要收回,前二十年丁方买房为何不主张清楚,如今对丁方施工造成严重损失。 请问律师,丙丁方谁主张有理,理在何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5-12-28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