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银行这样做是否属于抗法?
银行这样做是否属于抗法? 某企业在某银行开立两个不同名账户,因为该企业是该银行重点大客户,为维护客户留住存款,银行领导要求员工,如有法院来查询、冻结、扣划该企业任何一个账户的资金,便迅速将资金转至该企业另一账户。银行领导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抗法?违反了哪些法律条例?员工是否应该拒绝办理此种业务?如办理会受到哪些处罚?(希望可以告知可以从哪些法律的哪几个部分找到相关法律条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62465……(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09-08-28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