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分娩后一年内。
满1周岁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