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求律师帮忙
求律师帮忙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是2010年3月份来这家公司上班签订的合同是3年的。该公司合同的工资为1600元。与真实发放的工资不符合。然后其他薪资按照岗位工资与其他的发放。现在公司说我的职位不打算设置了需要把我辞退。
本人未犯过错。
现在公司提出经济补偿。
请问下这个经济补偿是怎么算的。
因为8月1号时公司HR和我说起提出说30天前提前提出劳动合同解除现在是8月4号了。公司反悔说要立刻解除合同。
这今天公司HR和老板老是威胁我。说是我工作他们不满意。还拿10年的事情来说。这些事情本不应该我来负这个责任,公司现在也说强加到我头上。
求助如果我找仲裁解决让公司赔偿我经济补偿。什么前提下公司不赔偿我,我没有对公司造成很大损失。因为我是做专卖店设计装修的。而然要负责外地的装修与设计的安排。或多或少。因为地域的原因无法管理到外地装修公司的装修质量问题。而且装修公司的供应商是公司提供的。还有公司销售人员对待商场没有能力。经常会印象店铺开张说是印象店铺正常开业说导致店铺损失租金。。因为很多事情公司内部问题非常大。
就像装修公司的货款。财务不打款。装修公司然后慢待我们。
然后我经常维修的事情装修公司无法及时完成
请问公司可以拿着这些理由不赔我钱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an77(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1-08-08 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