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帮帮我,如何维护我的利益
请帮帮我,如何维护我的利益 我们是再婚,他的儿子由他前妻抚养,我的孩子跟我,后来他孩子回来找他,他就和我AA,(没有AA的协议,在结婚时我们签有一份协议,共同财产写我的名字),给他孩子买房子,房产证是他孩子的,他拿的首付,他还在付月供;他还用他自己的名字贷款买了车,付车贷。我提议取消AA,他不同意,我不想过没有感情的生活,想和他离婚,他又不同意把在婚姻期间的所得拿出来,我也没有为他孩子买房子的钱是他出钱的证据,请问,我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烦请您给看看,这份协议说明了什么,能否说明:1、房子、车、租地款、租地收益为共同财产,2、对赠与男方孩子房子的赠与行为 是否可以撤消。
协 议
甲方:
乙方:
双方拟定以下协议:
一、分别于××年××月首付房产一套,(房产户型及具体位置),于××年××月首付汽车一部(汽车型号 ),其余下的按揭从每月收入中支出,
二,因所购房产发生在婚姻期内,需有男方长子对所购房屋的来源进行表述,以长子的亲笔签名为效。
三、男方孩子已成年,且其抚养权为母亲。法律上、原则上不再支付给他任何经济方面资助(有特殊困难除外)。因夫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有必要应取得女方同意,不得单方面擅自做主。
四、男方与其他兄弟共同租地,投入资金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所以属于共同财产,其地里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
五、对于本协议条款为双方自愿签定,男女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撕毁协议,如有违约,负有违约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 日 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霏凡feif……(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1-08-07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