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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费用

工程劳务费用 你好,我现在为一家修高速铁路的中国中铁施工单位做了一点劳务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我是一家活动板房公司,为一家中铁的单位拆除活动板房从广西那边拆除并且负责中途的运输费用到重庆安装,合同签订是在2010年11月7日,合同付款内容为"板房拆除并且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50%,两个月内再付47%,留3%的款子一年内付清."由于对方是分成多次要求我们拆除广西的板房到重庆安装,所以我们的工作也是分成多次完成的,分别是在2010年12月完成第一次,2011年2月完成第二次,2011年4月完成第三次,但是对方一直都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为了考虑合作关系的照顾等原因,我方也没有强硬的要求对方付款或者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但是由于时间跨度实在太大,对方的态度却一直很不诚信,中途产生的费用均由我发表发垫支的,金额接近60万却仅支付了13万,对我公司的发展有了大大的影响和制约!在我方很多次催促办理结算手续和要求付款,对方却以对方"公司领导忙或者业主没有拨款"为由,久久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现在时间过去这么久了,据我方了解公司"领导忙或者业主没有拨款"纯粹是对方的杜撰,现在对方不仅不为我方办理结算手续或者支付款项,还另外找了一家和我们一样的活动板房厂家签订了合同购买了20多万的活动板房.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劳务费用好拿吗?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去收取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edis……(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1-08-0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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