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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这样的房屋协议有用吗?

这样的房屋协议有用吗? 我们现在住的楼房是以老公继父的名字和工龄才买到的,钱是我们全额付的,想和老公公写个协议,证明这个房子以后和他没关系,也省得他的亲生子女来挣房产,可就和老公公一提,他就生气在一张纸上写了一句话:这个房子以后由(我婆婆的名字)来管,加一个签名。这个楼房的房产证要等到4年后才能拿到,我们是否有必要拟写一个协议,如果他签字了,4年后是否可以直接过户?
 我匆匆忙忙自己写了份协议(因为事情具体不是很好说明白,反正就是必须要签)我这里小有没有律师,所以帮我看看我写的这份协议有用没有,谢谢。
房屋协议    甲方:我老公的继父;乙方:我婆婆;(甲方不同意与我老公签协议的情况下乙方为我婆婆)房屋具体来由、地址、用途、谁付的款、签次协议的目的等说明后,“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协议:1、此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一人所有;2、甲方对于此房屋只有居住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落款是双方签字及时间(甲方、乙方均已签名)。
麻烦您告诉我我的这份协议有效吗?还有哪里是不全面的,以后还会出现什么问题吗?谢谢你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东哥的赖宝(新疆-哈密)
提问时间:2011-08-07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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