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委托书写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
关于委托书写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 安置费处理委托书
委托人: 男,一九 出生,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女,一九 年出生,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我,委托人某某某,因儿子不孝,在老伴 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去世后,将我赶出家门,暴力对待,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为防止日后因我的安置费产生纠纷,现经我慎重考虑,并在我头脑完全清醒的情况下立此委托书。
一、我的安置费在我去世后全权交给我的女儿 受托处理。
二、委托内容完全是我个人的意愿,他人无权干涉。
三、本委托书我不委托他人执行。
四、本委托书是由第三人根据我的意思打印,我确认无误并在本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
五、本委托书是我的最终意思表示,若其他任何委托书与本委托书意思相违背的,均为无效。
委托人:某某某
第三人签字: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几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UYI12……(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5-12-23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