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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13年前,我娘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集体起新村。当时我已经出嫁,村里面起新村的地没有我名份。刚好我有个大哥全家人迁到其他城市居住,并拿到了居民户口,村里面起新村的地皮有他名额,他说不想在这里发展,所以把地皮的名额让给另外一个孩子多的弟弟《口头协议的》,后来那个弟弟又通过村集体申请多一块地皮,于是经过我大哥同意后又把那块地皮的名额让给我《也是口头协议的》。后来村里面开始统一集资起新村,我就交了那块地皮的钱,并叫我弟弟给两千元给我大哥,那块地皮就写在他名下。《地皮到现在也没有过户,只是村里面挂了他的名,但地皮钱和建房子的钱都是我的》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现在我们这里的房屋越来越值钱,我大哥现在开始反悔,要我还回地皮,并声称地起诉我们。我知道他现在是居民户口是无权利有宅基地,但他现在是想通过村集体的名誉来起诉我。我想问一下,作为外嫁女我有没有权利享有这条村的宅基地。如果真的打官司,我有没有胜诉的机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囧囧№(广东)
提问时间:2011-08-05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