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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因经营原因,解除无固定合同员工劳动关系

公司因经营原因,解除无固定合同员工劳动关系 事件描述:
公司是一件外贸公司,以部门为主体作经营,其中一个部门的生意额下滑很多,需要裁减人手,解除一个已签订无故固定期合同的员工,作出的经济补偿是一年一个月工资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给改名员工
请教事项:
该员工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请问,公司需要支付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ymak(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12-21 13: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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