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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本人于10年3月份购买了保险公司的意外保险,单位每年也帮本人购买社保工伤。本人于10月份上班期间意外受伤,医疗费用共计18000.在11月份保险公司赔偿给本人5000元意外保险金额,并在药费上盖上了“已收意外保险5000元”的印章。
    今年7月份单位给本人的工伤费用仅仅是13000,请问下这样合理吗?
    那工伤费用赔偿金额是否还要扣掉自己购买的意外保险金额呢?单位赔偿给本人的工伤费用应该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sam20……(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8-0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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