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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追尾事故无责方是否可以等到全责方垫付完所有修车费用后再签署事故认定书?

追尾事故无责方是否可以等到全责方垫付完所有修车费用后再签署事故认定书? 我是被追尾的,对方全责,并签署了赔偿协议,说明对方承担一切维修费用,我是在4S店修的车,对方走的保险保险公司已经受理,但是明确费用现在出不来,我是否可以先等对方垫付完费用在签署事故认定,这种方式是否可以保护我的权益对全责方给予制约?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js520……(天津)
提问时间:2015-12-21 10:3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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