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外地人出资,本地人出地,在农村集体宅基地土地上盖房子面临征收赔偿分配问题
外地人出资,本地人出地,在农村集体宅基地土地上盖房子面临征收赔偿分配问题 外地人李某等6人(以下简称李某)于2009年5月在本地人张某(以下简称张某)的农村宅基地土地上盖了2栋3层(每层170㎡)的房子,当时张某家庭经济情况无力建造房屋,都是住的简易木棚房,后李某出资以单价1500元/㎡的价格承包给别人建造了2栋3层房屋(共计花费约150万元),房屋建造前签订了合作建房协议,协议中明确指出:“房屋建成后双方各方享有其中一栋房屋的居住权和使用权,若今后房屋被拆迁,则按各自面积分配赔偿。”2015年12月政府由于修路需要征收赔偿这两栋房屋,赔偿分为2个部分,房屋赔偿和拆迁补助,其中房屋赔偿单价约2700元/㎡,由此房屋共计赔款约275.4万元,若按建房前签订的协议分配,李某等人应得到137.7万元赔偿款。但是张某等人看到赔偿款金额多而心生不舍,此处又涉及到当地政府有相关规定,若外地人买本地人的宅基地建房(用途仅为自身居住)也可获得800元/㎡的赔偿,故张某计划按800元/㎡的单价分配赔偿款,由此李某获得的赔偿款就只有81.6万元,而建房成本就已有150万元,且李某和张某的情况属于合作建房,非买张某宅基地建房,且多次协商张某都不退让,请问如果走法律途径能争取多一点赔偿款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ushao……(海南-三亚)
提问时间:2015-12-20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