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伤赔付
可按西安的农村标准索赔,赔偿包括:
1、丧葬费,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倍;
3、被抚养人生活费;
4、精神损害赔偿。
各地标准不一,请找当地律师计算。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2010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或(60元---100元)× 陪护时间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821.9元/年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794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821.9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794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821.9元/年×[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794元/年×[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821.9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794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不考虑伤残赔偿指数)
11、丧葬费
丧葬费金额= 2010年度陕西省职工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 元(2010年度丧葬费用标准为:15146.5元)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5695元×20年=31390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4105元×20年=8210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569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410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5695元×5年=78475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4105元×5年=20525元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工亡赔偿主要有三项: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82180元;
2,丧葬费18935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