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企业改制

职工不同意与签订内部退养,企业强行放给职工50%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办?

职工不同意与签订内部退养,企业强行放给职工50%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办? 2005年因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需要,由莆田市粮食局统一发文对下属企业男55岁,女45 岁的职工发给工资60%实行内退政策,至尽已有6年多时间了,现改革早一结束,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不但招收合同制新工人,连过去改革时的86年后的合同制工人也通过关系招收回来了,企业领导也新购多部小车(每辆小车年费用最少20万,可以支付6-7个职工工资),这种情况明显损害职工合法利益,也造成职工家庭经济困难(内退职工每月要少1千多块钱)为此,我们多次联名向市粮食领导反映,都得不到解决,请问律师,应该怎么办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内退人员(福建-莆田)
提问时间:2011-08-02 22: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