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请问此种情况属工伤范围吗
请问此种情况属工伤范围吗 尊敬的律师:我于今年五月份受乡镇领导委派,下乡配合市、县领导检查验收等工作,从单位出发去甲、乙、丙等村检查验收,因工作原因本人骑摩托车去丙村布置工作,当市、县领导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我随后从丙村返回单位,在丙村途中,因突发情况,摩托车侧滑倒地受伤,经医院检查为锁骨骨折,后住院治疗,我及时申报县工伤保险部门,并做了笔录材料。当时,工伤保险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我,要我等候他们的通知,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未见任何答复,随后我去工伤保险部门询问情况,他们说我这种情况不属工伤范围;他们解释说: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是属上下班途中自己骑摩托车摔倒受伤的不属工伤范围;在这里,我有几个不明的问题想向你们请教?一、我因工作原因本人骑摩托车受的伤,工作地点也在我工作范围内,至于从丙村返回单位,我并还没有下班呀!我从单位出发去甲、乙、丙等村工作到我回到本单位签完到后,才算我整个工作结束,在此期间,都应算我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在我工作的乡镇范围内,都应算我的工作地点。二、由于我工作的特殊性,上班骑摩托车是工作的需要,再说我回单位宿舍,虽说我在单位有宿舍,但这不能算我真正的家呀,这只是我工作临时休息的地方,单位的房子又不是我个人私有财产,我的家并不在我工作的乡镇内,这又怎能说我是下班回家呢?我这种情况怎能与上下班途中挂上号呢?三、我个人认为:我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二、五款之规定,完全符合工伤范围,与第六款规定有本质区别;妥否?望指教!拜托你们啦!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四维通(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1-08-02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