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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品丢失
关于物品丢失 我想知道他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将我家里属于我的衣服、化妆品、相机、鞋子私自拿去垃圾站丢,而到垃圾站时我只找回几件脏掉的衣服,我可以追究他什么责任?要如何证明是他做的?按照所有物品购买时的价格累计是1万多元,需要如何证明物品的价格吗?只有发票。而且我要如何证明我丢了什么东西?他是认识的人,在我的出租屋住过一阵子,是住的期间拿去丢的。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LxV2274()
提问时间:2011-08-02 17:0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李亚昆
2011-08-02 17:15
如果起诉,证据收集很困难。有无公安机关的报案、出警记录等,你承租的房子,是否有他人可以随意进出。
李同红律师
2011-08-02 23:12
可以起诉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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