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涉外边民婚姻
涉外边民婚姻 《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其中第三条说:“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离婚、复婚登记的,适用本办法。中国与外国当事人一方属于边民的,适用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规定”后面一句什么意思?到底其中一方属于边民的,适不适用本办法啊?
我是普洱人非边民,女朋友是缅甸佤邦的边民,民政局说办理婚姻登记要到中国驻缅甸大使馆和缅甸外交部办理证明,但是经打听根据缅甸法律和程序可能办理不了,再说我们没有经济能力,请问有没有更方便的方法,上述《办法》可行否?并且现在缅甸和佤邦是军政府和当地武装对峙的关系,只有佤邦户口身份证去缅甸办理证明恐怕不行。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xszd(云南-思茅)
提问时间:2011-08-02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