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因交通事故引起火灾的赔偿问题
因交通事故引起火灾的赔偿问题 案情说明(时间、地点、过程等): A公司与B公司签订危化物品运输合同,约定由B公司将A公司生产的20吨甲基丁炔醇从重庆运往武汉。合同现时约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后果,由B公司承担。合同签订后,B公司安排司机C用本公司车辆运输上述货物。运输途中,司机C因其驾驶的车辆出现故障,与司机D签订合同,约定由司机D用自有车辆将上述货物继续运往目的地。同时约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司机D承担。司机D在运输途中,与E、F两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致司机D运输的甲基丁炔醇发生爆炸性燃烧,造成司机D、E烧至重伤,F烧至轻伤,三车及车上货物全部烧毁的重大事故。事故发中时,司机F下车用高速公路旁的灭火水枪灭火,但管道内无水可用。事故发生后,交警总队X大认定司机D负主要责任、司机E、F负次要责任。现司机F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司机D、E及高速公路管理处承担赔偿责任。请问律师:①B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处在本案中应承担赔偿责任吗?理由如何?②若B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处确有过错,他们的责任与司机D、E、F如何划分?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xj(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1-08-01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