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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问题 摩托车(甲方)拖拉机(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甲方住院,住院费共花费9133.52元,其中医疗费8800元。而交通警察局写的调解书上并未详细说明医疗费赔偿多少,只写了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9000元。本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2000元也不赔了,原因是乙方赔偿的过多。请问这2000元应由保险公司继续赔偿,还是交通警察局的疏忽导致的错误交通局来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62620……(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09-01-10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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