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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北京公房纠纷

北京公房纠纷 2003年我家平房拆迁,分了两套公房其中一套两居让我爸爸卖给了我姑姑,是我姑姑垫付8万元住进去了,这事我跟我妈一直不同意,我爸是自己做主卖的,而且他喜欢赌博,我跟我妈管不了,我爸还打我妈,我也多次报警,一直到2006年我姑才把20万房款给我们,因为我得了尿毒症需要用钱,那套公房的使用合同当时改了我姑姑的名字,我爸也打了条,签了字,就是证明我姑把20万房钱给了,我当时在住院不知道当时的情况,也是事后听我妈说的,公房是我们三口人共同的使用权,我爸可以一人做主卖掉我们共同拥有使用权的房子吗?现在我刚做完肾移植手术很成功,花了好多钱也是从别处借的,上次我找到我姑希望他能给我一些钱帮助一下我,她说没钱,我非常生气,就想到把房要回来,请问我能通过法律把我们共同拥有使用权的房子要回来吗?我手里有当时拆迁的拆迁购房协议书,上面具体说了是我们一家三口的房子!我现在就想知道我能否要回我们的房子,如果可以我需要怎么做? 问题补充: 我们一家三口都是我们单位的职工,房子是分给职工使用的,可我姑姑不是我们单位的职工,这一点对我们有利吗?还是根本没有关系?还有我可以向我姑索要补偿吗?如果打官司我们肯定输吗?我可以起诉他们协议无效吗?我们可以还给我姑给我们的钱!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ang54……(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1-08-01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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