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一年级,在学校被人推,受伤在头部。请问学校有责任吗
您好,学校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
你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您好,1、《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可以要求承担责任。
2、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建议协商处理。
有责任,
如有过错是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