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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单位要求辞职

产假结束后单位要求辞职 休假前工作出了两次失误,策底得罪了部门主管,当时公司就想让我辞职。产假结束后回来上班,发现公司原本的工位也没有了,也不给安排工作。人力和主管的意思仍然是让我辞职,答应我辞职后可由单位代缴社保(钱全部由我个人承担)。另外孩子还小想请假回家照顾孩子,应当以什么理由请假呢?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lian……(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5-12-14 16:5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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