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咨询

咨询 我小弟在广州一家公司做了18年多,今年与日本先锋客人一块出差同供应商发生争论,闹得不愉快,回厂途中又推日本客人(客人说是打,但一同出差的同事证明是推)一下。查出小弟患精神分裂症,请假二个月,用药费二千多元。现医生证明他可以上班,但公司迫于日本先锋公司压力要辞退他,公司仅赔偿12个月工资,其它无任何补助.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曾贵初(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7-30 11:1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