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一年后的管事!!!
交通事故发生一年后的管事!!! 律师:您好!
以下是我想咨询的事:
一起交通事故:
摩托车 (无证件)。
轿车 (证件齐全)。
事故中摩托车正常行驶不违规,轿车违规行驶撞倒摩托车,致使摩托车主腿骨骨折,而轿车在事故中撞倒摩托车后,翻倒在路边的沟里,轿车车主受伤,车损伤严重。
交警责任认定:基本是 摩托车无证驾驶,轿车违规行驶,所以各付50%责任,互不赔偿。
事情到此就算解决了, 但是在事故发生一年多一点的时候,轿车车主突然到法院起诉摩托车主,要求摩托车主赔偿轿车车主各种损失5万元左右。法院判决摩托车主败诉,目前摩托车主无力赔付,暂时拘留。
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
1、这场事故中,轿车是否应该付主要责任,而摩托车是否只应该负无证驾驶的责任?
2、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后,肇事双方签署的互不赔偿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3、事故发生一年多以后,轿车车主才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这样的情况有没有诉讼时效的说法,有的话是交警责任认定后多长时间?
4、目前法院已经判摩托车败诉,我认为很不公平,我们不服判决也可以起诉诉,是吧?是不是也有诉讼时效?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cm42……(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09-08-21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