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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培训合同

培训合同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2011年3月幼儿园让老师们参加蒙氏培训,在培训当日幼儿园拿出培训合同让各位老师签,培训时间为期6天,分两次完成,老师需从签订合同日起服务满三年。培训费为800元,服务未满一年要扣回70%,未满2年扣回培训费50%,未满3年扣回20%。由于培训时间在周末,而且时间跨度长,分几次才完成,我刚好在此期间有请假回老家,错过了培训时间,只培训了两天。现在辞职了,幼儿园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500多了培训费,请问这合法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uli00……(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1-07-29 10:3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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