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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替别人顶名贷款,因为是亲戚。真正的借款人事先和信用社办好一切手续并找了几个公务员担保
2012年我替别人顶名贷款,因为是亲戚。真正的借款人事先和信用社办好一切手续并找了几个公务员担保 2012年我替别人顶名贷款,因为是亲戚。真正的借款人事先和信用社办好一切手续并找了几个公务员担保,我只去签个名,贷出的钱直接给了借款人,数额是180000,一年期限。借款人和担保人伪造了工资证明,钱被借款人和担保人分花了。2013年贷款到期,借款人不知去向,信贷员找了上年的担保人,又找我给延期一年。信贷员把所有的东西填好后找我签的字,我只签个字,别的一概没经手,钱直接转给信贷员了,中间的利息什么的从没找过我。现在信用社起诉我还款,起诉的是2013年的贷款一事,而2013年的贷款我只签名,没经手现金,这一切都是信用社自己在违规操作,现在反来起诉我还款,请问律师,这样的案例该怎么解决?急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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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5-12-10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