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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去宣武法院结果被拒

去宣武法院结果被拒 去年3月底买的二手房,跟我交易的是房主委托人,房主是黑龙江伊春人,委托人说房主不在北京,他有和房主做的公证书,付完首付款过户房产证以后该做物业交接的时候,委托人说有事来不了,他暂时找小区里的一个中介朋友帮忙办理,当做物业交接发现前房主欠交半年水费、一年物业费、一年供暖费、两年有线电视费的时候,这时再给那个卖房委托人打电话,他就是不来。(因为后续的银行贷款,银行已经在没有任何问询我的情况下发放了)也就是说房款都到手了,那个委托人肯定就不会再多掏钱了。
  我问中介该怎么办,他们说只能去法院起诉,他们中介可以提供相关资料作为证明,其余的中介也不管。
  我来到北京宣武法院填写相关资料单子以后,交给大厅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看完我写的资料隔着大玻璃对我说:“你的案子太扯皮了,就算我递到法官那里,法官也不一定会受理,你明白了吗?”说着就把我的资料单都退了出来。
  我当时就想:我只是想要回我替前房主补交的钱。有多复杂?
  最近碰到个朋友聊起此事,朋友说让我再去试试,所以我想问的问题是:
  1.我在北京买房子,房主是外省人,我在北京起诉房主,法院会不会受理?(因为在我填写表格的时候在我身后有一法院工作人员看到我写的材料,嘴里小声的说了一句:起诉的是外省啊,估计够呛。我听到后回身想细问一下那个工作人员的时候,她立刻避开并且让我有事直接去问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
  2.我对法律了解的不是很深,但是我个人认为我要回替别人补交的欠款,这是理所应当的,各种缴款单据我都保存着,但是如果宣武法院再像上次一样不受理我的案子,我该怎么办呢?我还能去哪里维护我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律_咨询(北京-宣武区)
提问时间:2011-07-2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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