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的情况应该找劳动监察还是劳动仲裁还是请律师起诉?
我的情况应该找劳动监察还是劳动仲裁还是请律师起诉? 1、和公司签有合约,公司说“规章制度”有一个月旷工3天以上算自动离职,此规章在入职前好像是必须签名。11月因故旷工有5天,12月离职交接时公司称自动离职不发给11、12月工资,并且交接完毕后不给我开具工作已交接的证明和离职证明;
2、劳动合同注明了工资和试用期工资,但转正时,公司要求按试用期工资执行(好像也有签一个知悉之类的纸,但没有给我一份),于是从4月或5月转正后到12月都执行的是试用期工资;
3、公司规定: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要加班一天,补充到年假中,但12月已离职,前面有3天加班无法再调休,公司法人助理口头承诺可付工资,我是否可要求按加班工资结算?
4、公司规定:入职一年以上才可有婚假,因此我结婚只有请2天事假,但公司最终没有扣钱,我可否要求纠正这一规章?
非常感谢您的答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TLer(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12-09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