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离职后的事务及经济纠纷。
离职后的事务及经济纠纷。 您好律师,
我09年8月5日与公司正式接触劳动合同。拿到劳动合同终止单。
因我在公司做业务,接了两个单子都在进行中。
其中一个单子正好在我离职时候有一个零件未确认好。
单子成本9000左右,利润6000多。
8月7日左右,公司把我叫去解释事情,我去解释后回家。又过一个星期公司又把我叫去说这个零件开模的事情公司解决不了,原因是开模费用需要5000-6000,后我亲自跑厂家找到开模厂家
开模费3500 。除管理费用公司还有2000多利润。我把厂家的联系信息都告诉他们了。但是他们现在还是来找我让我来处理这事情。
现在公司又说客户要退单,所有这些说让我承担经济责任。另外我有一个多月的工资被扣。
我想请教律师,
我需不需要承担责任,我要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yj250……(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09-08-19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