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破产企业职工宿舍房(无产权)赔偿标准
破产企业职工宿舍房(无产权)赔偿标准 企业破产后,将原职工宿舍交由房管局代管,现房管局只对具有房产证的职工方进行拆迁赔偿,对无房产证的以是“租赁”关系为由,将16户人的房子在没有通知当时人情况以砖混封门,由于企业在1992年就破产,职工宿舍未通水,大部分人为维持生计和生活方便都没在单位的分的职工宿舍居住,请问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如何维权,争取以“公房”的方式进行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xujj……(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12-05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