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法
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法 本人于2002年承包农村村委会200亩荒地,承包期限为10年,承包后经过改成良田,部分建成生态林(有林权证)及鱼塘,至今9年,现在在承包的土地上,因为国家基建新修高速公路,正好征用了我的承包地150亩,国家征收的土地补偿费用已到村委会,在村委会对我的补偿费用中,只补偿附着物及青苗费.其他归集体,且准备召开社员大会讨论大家怎样分配这个资金,主要是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中的分配问题;因为我只是承包经营,经营期限还未到期。像我这种情况国家或者新疆省内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解释过吗?这种情况有没有安置补助费用,有的话一般是什么标准呢,我真诚期待得到贵方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39732……(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1-07-25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