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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责任承担

未婚先孕责任承担 律师您好我今年19周岁,我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女性网友,后来关系密切并发生了关系,但事实中并不存在恋爱关系,只是该网友对我的一厢情愿,现在她因为我怀孕并进行了人流,他家里人要求我承担所有的误工费和手术费用,他把还要求我写下三万元的借条作为经济补偿。借条的具体格式是“我借XXX人名币3万元(本人签名)(年月日)” 请问我是否应当承担所有费用,该借条又有多大的法律效应?我暂时不想惊动家人 请问现在请律师是否合适 费用大概如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upac……(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09-08-18 14:1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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