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租房内水管暴裂给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谁赔偿?

租房内水管暴裂给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谁赔偿? 事情发生在2010年“五一”假期,承租人因放假都回了家,租房内厕所内的明管发生爆裂,接邻居电话承租人回到租房处把水管总阀关掉。据当时楼下仓库主人说“水泥被淋湿”但是当时并没有太在意,当事人双方并没有对受损的物品做具体的清点。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埋设在墙体的的水管发生第二次爆裂,据仓库主说这次损失很严重。但是双方还是没有对受损物品做具体清点。
    2010年11月份,房东找到承租方要求大家解决这件事情。承租方根据仓库主的要求赔偿640元(第一次明管爆裂打湿16吨水泥,仓库主尽量处理出去但是每吨买方扣除40元\吨)损失。当房东找到仓库主赔偿损失时,仓库主不接收,说道“除了水泥,水泥下还有有瓷砖,(部分已经出售用到某某工程)要求赔偿3000元。”由于当时只看到了水泥,承租方和房东拒不承认有瓷砖。后承租方和房东找到社区干部到楼下仓库清点为未卖出打湿瓷砖60件,水泥15包并做有记录。仓库主因情绪激动这次解决未果。
     2011年7月23日,房东找到承租方再次解决。这次仓库主要求赔偿5000元,说道:“有2000件,45块\件,,单价0.3元\块瓷砖。瓷砖已用到某某工程上,但是由于瓷砖被水泡后变色,工程老板要求把变色的瓷砖取下,仓库主请工人花了600元,吃饭用了几百,而且工程上扣除了0.12元\块。加上水泥共计5000元。”
     问题:1、仓库主说有瓷砖,而且能找到人证明,那具体数量应该不能证明,如果仓库主出具的发票有2000件,这发票具有法律效力吗?
          2、仓库明知有问题不知会房东或者承租人将受损瓷砖卖出,卖出的瓷砖损失应该算给,造成损失的一方吗?
          3、如果只按照清点的60件损坏瓷砖,15件水泥 ,加上第一次的640元合理合法吗?
          4、承租人和房东对第一次造成的损失达成一致按照五五分,但是房东坚持要求第二次(墙体内水管的爆裂)也按五五分,承租人因无责任而拒绝。请问暗管爆裂责任由谁负责,如果有责任应该怎样区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l8504……(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1-07-24 19: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