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股东协议的约定是否可以规避股东责任

股东协议的约定是否可以规避股东责任 特殊股份:      1, 柯育南出资资金仅限于在公司有盈利的情况下,将其在公司所占股分获利的部分转为公司出资资金。      2,2011年12月31日前柯育南获利部分没有没有足以达到10万的,时间将顺延。请问加上这2条款,如果公司出现亏损,股东柯育南是否有责任按《公司法》来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力与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jm1093()
提问时间:2011-07-24 18:0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