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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未缴纳社保

公司未缴纳社保 我于2010年9月1日签订合同进入公司,2011年4月1日从公司离职,然后我去查询未查到我缴纳社保的记录,公司之前从未发放过工资单,但是我有一张2010年10月份的电子工资单(是公司所有员工的,其中包括每个人的员工编号,员工银行账号等所有信息),上面显示公司缴纳889.80元,个人缴纳333.40元,我和公司联系要求返还或者劳动仲裁,公司处理结果是返还1667.00元,请问假如我要求现金补偿的话应该可以拿到多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会是什么处理结果?对公司有同步处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93276……(上海)
提问时间:2011-07-24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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